根据《长安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及《长安大学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》,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,审计处自2026年5月25日起,对34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。
审计的主要任务是对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评价,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情况,落实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和重大财经决策情况,推动部门事业发展情况,管理部门资金、国有资产、国有资源,防控重大经济风险情况等,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、担当作为,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,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促进学校和单位事业科学发展。
审计处
2026年5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