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按照《长安大学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》工作部署和安排,审计处决定成立调查组,自2025年4月15日起,对学校收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,并对重要的事项进行必要的延伸和追溯。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调查事项有关情况,并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调查目标及重点
以规范管理、风险防范为目标,重点调查我校收费管理基本情况及收费执行情况,查找收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困难,完善制度,加强内部控制,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管理,为学校开源节流重点工作保驾护航。
二、调查范围
(一)时间范围:2021年1月至2025年3月
(二)收费项目:
涵盖全校所有收费项目(不含党费、工会会费),包括但不限于:
1.行政事业性收费:如学费、住宿费、考试费等;
2.服务性收费:网络费、体检费、培训费、场地租赁费、测试化验费、水电费、洗澡洗衣费、实验室实验费等;
3.代收费:军训服装、教材费、保险费等;
4.其它:自助设备收费等。
三、调查组成员及联系方式
组 长:卞慧娟
主 审:高 玲
成 员:李润 苗子晗 郭心远 刘兰鸽 宋奕 汪菲桐
邮箱:sjc@chd.edu.cn
本公告公示期从审前公告下发之日起至专项审计调查结束,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如实反映有关情况,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。
审计处
2025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