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《长安大学财务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管理规定》,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,自2023年4月10日起,对学校2022年度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情况进行审计,本次审计期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,必要时可追溯到其他年度及延伸审计有关单位。现根据《长安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予以公告。
审计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,可向审计组反映,并欢迎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。
联系人:杨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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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 计 处
2023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