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有关单位:
按照《审计署关于审计陕西省2022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通知》(审财通〔2022〕65号)要求,我校需向审计署西安特派办提供有关审计资料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需要提供的数据内容及责任部门
1.总账、明细账、科目余额表、序时账、财务报表:计财处;
2.上报主管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:计财处;
3.固定资产折旧清单:国资处;
4.对外出租房产报相关部门备案、审批等文件:国资处;
5.对外出租土地及房屋相关协议:经资办;
6.未上报相关部门备案、审批即出租房屋的资产清单及未上报原因:国资处;
7.未及时收取房屋租金的资产清单及原因:经资办;
8.未办理房屋产权证资产清单及未办理原因:国资处;
9.未办理土地证资产清单及未办理原因:基建处;
10.土地及房屋产权登记清单(含面积、土地取得方式):国资处;
11.承租方租金减免申请资料、出租房屋减免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资料(包括风险等级情况):经资办。
二、数据报送要求
资料期间:2019-2022年期间;
资料格式:电子表格或文档(无需扫描或盖章);
报送时间:10月15日前提供;
资料接收:审计处邮箱sjc@chd.edu.cn。
请以上数据报送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数据报送工作,于2022年10月12日17:30前将负责人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审计处。
联系人:杨 炯 029-61105224
审 计 处
2022年10月12日